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理论探讨

以不懈反腐换来朗朗乾坤

来源: 人民日报 时间: 2017-11-08 10:47:00 阅读:加载中

在高处站位、从细处发力,用小切口推动大变局,体现了我们党管党治党的重要方法论

  近日,有两条与惩治“微腐败”相关的新闻。一则来自中央,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全文发布,明确要求“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,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”;一则来自基层,福建等地在全省推行乡镇纪检组织建设,向基层延伸、实现全覆盖。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共同发力,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的强大合力。

  基层干部是党执政大厦地基中的“钢筋”,基层干部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,不仅关系着一个地方的发展,更影响着党的形象和公信力。这正如人民群众所言:“基层干部是什么样,老百姓眼里的党和政府就是什么样。”那些“吃点喝点、转转看看”的不良作风,看似无伤大雅,但正是这些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,在党和群众之间打上了一堵无形之墙。正因如此,中央始终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、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高度,来看待群众身边的“微腐败”问题,并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。

  从这样的政治站位出发,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,拍蝇与打虎并重,细处着力与高处站位结合,矢志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,是一个鲜明的导向。从遏制舌尖上的腐败,到整治会所里的歪风,从治理“小官大贪”的积弊,到遏制“雁过拔毛”的陋习,从严治党利剑所向,从群众身边的小事做起,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,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,以“看得见”的方式呈现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,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。可以说,在高处站位、从细处发力,用小切口推动大变局,体现了我们党管党治党的重要方法论。

  惩治“微腐败”,不仅需要全面从严治党的顶层设计,更要依靠一项项细致入微的体制机制,形成适应各地特点的独特制度创新。在江西余干,当地组建“五老”监督员、村级纪检员,设立流动信访室,延伸监督触角;在成都双流,办事窗口一侧放置“专项治理微腐败”二维码,群众轻松扫一扫,就能向纪委投诉身边的“苍蝇”“硕鼠”……“人民群众反对什么、痛恨什么,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”,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的要求,正在全国各地落地生根,成为群众可见可及的治党举措和制度安排。

  “求木之长者,必固其根本;欲流之远者,必浚其泉源”。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,注重解决群众身边的“微腐败”问题,正是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。无论是“坚持反腐败无禁区、全覆盖、零容忍,坚定不移‘打虎’、‘拍蝇’、‘猎狐’”的坚定决心,还是“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,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”的郑重宣示,抑或是“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,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”的具体安排,一项项部署,一条条要求,都指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,目的就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,汇聚成“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”的磅礴力量,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、朗朗乾坤。(盛玉雷)